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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总局换帅,首任局长张勇感叹“如履薄冰”——健言专访首曝光

2015-01-31 蒋昕捷 健言

(南方周末记者张涛 摄)

编者按

据共产党员网消息,国务院副秘书长毕井泉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党组书记。张勇不再担任局长、党组书记职务。


2011年,时任国务院食安办主任张勇接受南方周末记者专访,感叹如履薄冰,攻坚克难之情。由此可管窥此后4年其大力推动食品安全整治风暴和食药监管体制改革的心路历程。


这是迄今为止,这位中国食品安全主要负责人唯一一次接受市场化媒体专访。此前由于种种原因未能上网。


健言在此首发,以飨读者。


文 | 南方周末记者 蒋昕捷


“对待食品安全, 绝不能‘鸵鸟心理’”

南方周末公众普遍感觉到今年食品安全重典治乱、严惩重处的风暴,现在,这特殊年份里的“双重”之举的成效如何?

张勇:我注意到许多媒体用“重典治乱、严惩重处”来评价今年的食品安全工作,这说明我们采取的政策措施符合群众的愿望,得到了社会的支持。
今年一大批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违纪人员受到了严惩,一些不法分子受到了严厉的刑事制裁。其中以死缓和无期徒刑判处了多起严重犯罪案件,极大震慑了不法分子。此外,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等问题的公职人员,也被严格追究了责任。这种高压态势,势必会产生导向和约束作用,减少违法问题的发生。
当然,问题时常被发现,也说明当前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存在这么多问题,公众必然会产生强烈反应。但对待食品安全问题决不能有“鸵鸟心理”,不能回避遮掩,只有最大程度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才能真正实现问题由多到少,这也是一个必经阶段。
“违法违纪,就一定要承担责任”

南方周末:但也有人担心“重典治乱、严惩重处”只是解决突出问题的临时性举措,您怎么看?


张勇:“重典治乱、严惩重处”不仅是由于开展了治理整顿,也是对食品安全监管规律认识不断深化,法制、机制和制度不断完善的结果。比如说,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罚和量刑,就不能单纯看非法所得金额、已经造成的直接危害,还要充分考虑不法分子的主观恶意性、违法手段、恶劣影响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
目前这些理念已经形成了具体的法律条文。2009年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就已公布实施,明确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种类和应承担的责任。今年又出台了刑法修正案(八),分级分类明确了食品安全犯罪的罪名、入罪条件和定罪标准,并加重了惩处力度。
监管执法方面,一系列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管制度已经建立起来,监管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以及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安、司法等力量的介入以及惩处力度之大也是前所未有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配合越来越紧密。因此,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打击力度日趋增强。总之,不管到什么时候,只要在食品生产经营以及监管工作中触犯了法纪,就一定要承担与其危害相适应的责任,受到应有的惩罚。
南方周末:公众的感受往往是,相较中国侧重阶段治理和集中整治等行动,发达国家强化的日常监管才是治本之策。

张勇:我们注意到很多人对正在进行的整顿治理行动产生了议论,实际上我们是加强日常监管和开展集中治理并重,两者并行不悖。
由于我国食品产业的实际状况,食品安全违法问题还大量存在,甚至重复反弹,实现形势的根本好转确实还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就不能仅靠常规监管,而是要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特别是要主动出击,将执法力量最大限度地投入到食品生产经营一线,只有这样才会尽可能地缩短好转的过程。
而且,开展治理整顿,也可以促进日常监管。我们已经及时总结了经验,一些预防性的措施得以完善和固定下来。比如对食品中易添加、易滥用的非食用物质和添加剂实行了“黑名单”制度;对于可能添加到食品中的化学物质等,采取了实名购销制度;对食品添加剂销售单位实行了单独许可等等。
如果市场准入许可、执法抽检、出厂检验、畜禽检疫、风险评估、监测预警等全链条的日常监管制度得以严密,对食品的质量安全会起到“防火墙”作用。
与国外的“差异”是客气的说法

南方周末:每每国内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媒体常常会援引国外的案例来参照,您如何评价中国与发达国家在食品安全水平上的差异?

张勇:“差异”一词显然是客气的说法。毋庸讳言,我国在食品安全水平上与发达国家相比确实存在不小的差距。
尽管发达国家也不可避免发生一些食品安全事件,但其总体上保障水平是比较高的。发达国家的食品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高,企业规模也大,安全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例如美国总计有7万户养猪场,500头以上的养殖场提供的猪肉占了市场份额的90%,而我们国家的猪肉,却是由7600万家养殖场和养殖户提供的,我国人口多出美国10亿多,食品需求量可想而知,监管难度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许多发达国家还形成了比较有效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比如在超市里,每一枚鸡蛋上会有一行数字和字母,标明了产地、产出日期、饲养单位等统一规范的信息。有了这组数字,生产经营者就会很小心,监管部门也会比较容易地找到风险源头。
这些差距的存在,往深里说,主要还是经济社会发展阶段造成的。我们国家用三十多年的时间走了发达国家经历一两百年走的路,让13亿人口吃饱了肚子,基本实现了小康,市场上各类食品还琳琅满目,这是其他任何国家都不容易做到的。
但发达国家渐次出现的企业素质、市场秩序、法治环境、诚信体系等问题,在我国现阶段却是短时间累积并集中出现,而且我们的监管体系的发展完善也势必需要一个过程。
南方周末:您之前提到,治理食品安全是个必经阶段,国外最近也时有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如何看待这个必经阶段?

张勇:如果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也就是从世界各国和社会历史发展来看,可以说现在的食品安全风险因素不是减少了,而是增加了。
传统的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问题没有消失,当代食品工业发展以及来自生态环境、化学、微生物等方面的风险却在加大。比如早在汉朝我们国家就有食品安全的明文制度,那时候没有“瘦肉精”,只要禁止病害动物以及过期变质的肉类上市即可,而现在就没有那么简单了。从国外情况看,近期一些国家也相继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件,有的甚至造成百人以上死亡,任何国家在食品安全问题上都不存在零风险。因此,对食品安全问题,应慎言成绩,把问题估计得更充分一些。
南方周末:公众更希望尽快实现食品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这需要从哪些方面进行努力?

张勇:保障食品安全更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才行。也就是要由单纯依靠政府监管提升为多方主体参与、多种要素发挥作用的公共治理工程层面,要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实现政府机制、市场机制、社会机制的良性互动,合力保障食品安全。
具体来说,要将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监督各类食品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同时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严格实行许可管理,引导和规范小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加快提升食品产业素质;要强化政府的监管执法,加强统筹管理,落实各部门监管责任,加强食品产销链条上的监管措施衔接,消除监管漏洞,提高全程监管和综合监管能力;还要进一步彰显法律威严,完善加大违法成本的法律规定,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密切配合,通过法律的威严整肃食品行业风气、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也要着力提升监管能力,加大各级财政投入,构建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检验检测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和技术装备能力建设,增强食品企业和政府监管的技术支撑能力。
最后,更要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倡导和树立“人人需要安全食品,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理念,使行业协会、群众性组织和专业团体、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在行业自律、科普宣教、维护消费者权益、舆论和社会监督等方面发挥各自优势和作用。
“监管体制不能是固化的”

南方周末:中央编办日前发文对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和国务院食安办机构编制进行了调整,这被外界解读为国务院食安办“扩权”。您怎样看待这些解读?

张勇:我们现阶段实行的是由多个部门分工负责的监管体制。这个体制在监管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确实也存在一些问题。由于食品生产经营链条长、业态复杂,各环节的监管措施衔接不够紧密,职能交叉和监管空白同时并存,在一些问题上甚至出现推诿扯皮、责任不清等现象。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食品安全法强调了要建立统一协调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2010年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成立,不久前,中央编办还将其他部门履行的有关综合协调等职能,统一划归国务院食安办。现在,国务院食安办主要承担食品安全政策法规拟订和组织贯彻落实、完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与地方政府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组织开展重大整顿治理行动等诸多职责。
应该说,这些职责正是食品安全领域需要加强的,也是针对现行体制存在的问题而开出的解决之策。当然,完善体制机制也仍然是一个过程,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深化认识、积极稳妥地予以推进。
南方周末:过去公众总抱怨食品安全多头管理、责任不清的体制缺陷,我们该如何理性地看待这样的中国特色的监管机制?

张勇:许多国家的监管体制其实也经历了不断探索、改革的过程。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曾经总结过目前不同国家的三种主要的监管模式,第一种是单一机构模式,这有利于政策措施的统一,但更适用于食品产业规模不大、市场发育成熟的国家。第二种模式是多部门监管,监管容易重复、力量容易分散。第三种则是综合监管模式,由独立的机构进行综合管理,并由多个部门分别监管执法。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成立后,我们目前的体制,比较接近于第三种模式。由于有了专职专抓、统筹协调的机构,我国食品安全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确实在增强,也有利于解决多部门分段管理存在的一些弊端。运用好这样的体制,要特别注重发挥好地方政府属地管理的统筹性作用,提高监管合力,发挥好各有关部门的专业监管作用,健全统一的法规、制度、标准和技术规范。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条块结合。
“报道存在偏差,不能求全责备”

南方周末:今年不少食品安全事件是通过媒体披露的,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误报和误读导致恐慌的现象,您认为媒体在助力推动食品安全工作中,应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张勇:良好有效的舆论监督,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应该说绝大多数媒体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报道是客观的、及时的。我们十分感谢新闻媒体及时揭露许多食品安全违法线索,并一直视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宝贵支持。当然,由于专业知识的限制也有些报道存在偏差,这不能求全责备。

对于有些误报、误读的问题,也需要重视。食品安全问题燃点很低,公众极为敏感和关切。我们倡导报道要力求客观、准确、全面,对媒体报道出来的问题,我们都要高度重视,及时核查处理,并回应社会关切。

作者为南方周末记者,健言者计划发起人之一。本文刊载于2011年12月31日南方周末《食为天》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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